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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房管局刚刚通知,延长3年!
2022年11月,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合肥市司法局再次联合发布通知,对《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》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。在调整摇号比例方面,将“本市市区范围内当期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(含等于)1.5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取委托公证机构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”调整为“本市市区范围内当期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(含等于)1.2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取委托公证机构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”。
此次最新通知明确,该新房摇号政策需继续实施,其有效期延长3年。
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
来源:大皖新闻
编辑:李志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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